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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乳的发展历程(一)
小马甲流行一时
早上的太阳光透过东窗的薄纱,洒到桌上、椅上、床上,原本奶油色的家具,镀上了太阳光斑驳的黄金色,小资情调的女主人还没有起床。“沙发榻上乱堆着一些女衣。天蓝色沙丁绸旗袍,玄色绸的旗马甲,白棉线织的胸褡,还有绯色的裤管口和裤腰都用紧带的短裤,都卷作一团……(女主人)还没醒,两颊绯红,像要喷出血来。身上的夹被,早已撩在一边,这位少妇现在是侧着身子;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长及膝弯的贴身背心,所以臂和腿都裸浴在晨气中了,珠络纱筛碎了的太阳光落在她的白腿上就像是些跳动的水珠。”(茅盾《创造》) 像《创造》中描述的状况,在民国初年、上世纪20年代是普遍存在的。女性即使睡觉,也要穿着长过膝盖的长背心,减少身体的裸露,出门时在旗袍、大褂里面,必须穿上马甲、胸褡。从民国初年,一种由“捆身子”内衣演变而来俗称“小马甲”的内衣,在女性中流行开来。小马甲多半以丝织品为主,普通人家则用布,其形制与穿在外面的坎肩不同,一般都比较短小,在小马甲的前片,缀有一批密纽,使用时将胸乳紧紧扣住。 上海锦江饭店创办人董竹君女士,十五六岁时穿的服饰就是“一件灰色无花的绸面灰鼠皮袄(那件皮袄相当大,穿起来不合身的),一件紧胸的布背心(当时女孩子都要把胸部捆得紧紧的),一条黑缎裤,一双黑鞋和白洋布紧袜套。”(《我的一个世纪》) 紧身背心遮住胸乳,具有保守的风格,但是对于追求开放的女子来说,紧身背心也能演绎出风情,在当时有采用轻薄纱料制成背心,外罩网纱,露胳膊现肌肤,因为裸露而受到保守人士的攻击。1918年夏,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1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1尺有余,及至暑天,内则穿衣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这等暴露服饰最初在妓女中流行,随后良家妇女也逐渐效仿,以至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江议员认为这是一种淫服,有“冶容诲淫”的副作用,致使道德沦丧,世风日下。要求江苏省、上海县及租界当局出面禁止,“以端风化”。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摹仿异式不伦不类,并称其“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照此公告,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胳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逮捕入狱之灾。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此时的中国已经沐浴着“西风东渐”思潮,西方、东洋的开放观念进入,以女性胸乳的裸露,内衣的解放为攻击对象的“万恶淫为首”的老调重弹,又有多少市场?江议员之流的斥责、辱骂,政府当局的禁令,虽然也曾发布、执行,但是解放了的女性胸乳与女性内衣,又岂甘被束缚、禁锢?倒是随之而来的一场轰轰烈烈的天乳运动,让女性扔掉了束缚胸乳发育的束奶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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