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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服色:改良旗袍显女性曲线 阮玲玉戴“义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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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0-11-29 09:21

民国服色的脸面是怎样的?
  自古以来,服色往往就是王朝的一张脸面,有怎样的王朝,就有怎样的服色。每当改朝换代,总有易服色之举
  晚清末尽头是民国。民国是我国存在了千年的旧制分崩离析、西风渐进的时期。在这个由传统向近现代嬗变之时,服色的变易自在情理之中。民国时的易服色,最大特点是服饰上的中西并存、新旧杂陈。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为实践人们所追求的自由、平等的主张,政府废弃了千百年以衣冠“昭名分,辨等威”的传统习惯及规制,仿效西方国家的服饰,颁布了《服制条例》,规定了男女礼服的式样,要求官吏士庶一律遵循。但是,由于其中颇多不切合中国实际之处,该条例终未能实行。

  到了上世纪20年代末,民国政府重新颁布了《服制条例》作为民众衣着的准则,该条例吸取民国初年所定条例不符社会实际的不足,只对男女礼服和公务人员制服作了规定,对于平时百姓所穿的便服,则不作具体规定。
  但是,当时社会服装的式样和品种,远超条例所作的规定,显出千姿百态的格局。
  长袍马褂
  民国初年,男人服装仍以中装,即长袍(长衫)和马褂为主。长袍马褂为清代满族男子最常用的服饰之一。马褂加于长袍的外面,它起源于骑马短衣。后来,长袍马褂传到民间成为社会普遍流行的便服。
  民国元年,北洋政府颁布的《服制条例》中将长袍马褂列为男子常礼服之一;南京国民政府也将蓝长袍配黑马褂以及中山装列为“国民礼服”。
  长袍与马褂多为圆领、窄袖,后来不少长袍是企领的。长袍为大襟,马褂是对襟。
  长袍、马褂有礼服、便服之分。用作礼服时,在款式、质料、颜色及尺寸等都有一定格式。长袍用蓝色,大襟右衽,长至踝上6厘米,左右两侧下摆处,开有30厘米左右的长衩,其袖长与马褂同。
  马褂一般用黑色丝麻棉毛织品缝制,下长至腹,前襟钉扣5粒。
  若作为便服,颜色可以不拘。在初春或深秋,人们还喜欢在长袍外加一件马甲,代替马褂。
  民国期间,羊城仍有不少旗人,他们多住在老城的中心,即今天的中山五六路一带。尽管旗人衣服与本地人区别不大,但他们穿着的长袍马褂有自己的特色,腰部必横系一布条,鞋子的面以厚布密缝榄核形线条,鞋底是木的,密布铁钉,行时逼迫爽脆,一望而知为旗人。
  西装的兴起
  长袍、马褂,往往是旧派人物的穿着,思想开放的人士爱穿西装。西装在清朝末期传入中国。
  最初,西装仅为来华西方人所穿,后来,广州等沿海通商口岸地区的买办、商人也开始穿着。
  中国第一家洋服店,是1879年开设于苏州的李顺号洋服店。广州第一家洋服店,是1880年创办的信孚成记洋服店,它位于沙面租界附近的沙基(现六二三路)。当时,这一带除了信孚成记洋服店外,还陆续出现了元祥号等多家洋服店。1892年,元发号洋服店在高第街开设,店主潘礼、潘伯良从日本学艺回国,有“洋服状元”之称。
  但西装真正流行却是民国以后的事情。到了上世纪20年代,许多大城市陆续出现了专门制售西装的公司,还出现国产名牌西装,不少报纸、杂志开辟专栏介绍西装。
  当时在广州,穿西装的男子极多,有教师、学生,各机关的办事员和洋行职员。
  在广州惠爱路(今中山五路),有一间九同章绸缎店,原先,它是以缝制中服闻名的,但见西装流行,便专门在营业厅开设西服部,里面安装一张大裁剪床、三部衣车,旁边设一个6平方米的试身室,室内四壁镶了玻璃,装有光管、风扇,以方便顾客试身。
  店中有一姓凌的师傅与其助手谢煊负责给顾客量身、裁剪、试身。“九同章”的西服生意不少来自岭南大学附中。岭大附中新生入学,要置备的服装规定必须有西装,还要有大褛一件、寒衣二三件、夏衣五六件、衬衣三四件、汗衫裤六至十件,黑袜六对、长袜一对、游泳衣一套、手帕六条。因“九同章”手艺出色,岭南大学师生的西装后来全都由它承做。
  岭大学生外出,西装笔挺,洋派十足,当时广州的女孩子中流行着“法政公(老的意思),高师穷,一中广府唔中用(不合适),农业工业晒到黑,惟有岭南才做得(合格老公)”的顺口溜。
  西装从开始的星星点点到与中装平分秋色,并有后来居上之势。
  在西装流行的同时,一些知识分子及青年学生还喜欢穿学生装。学生装由西装改造而成,其样式比西装简便。它没有翻领,只有一条窄而低的狭领,穿时有纽扣扣紧,不用领带。衣服下方,左右各有一个暗袋,左侧胸前还有一个明袋。穿着这种服装,有一种干练的感觉。
  黄隆生制作中山装
  1923年,在广州任大元帅的孙中山觉得西装不但式样繁琐,穿着不便,而旧式的长袍马褂又不能表现人民时代精神,于是他主张以南洋华侨“企领文装”为基础,在企领上加一条反领,代替西装衬衣的硬领。
  孙中山将自己的设想告诉了他的挚友、著名裁剪师黄隆生,他根据孙中山的要求,裁制了世界上第一套中山装。此衣服既有西装的硬领,又将“企领文装第”三个暗袋改为四个明袋,下面两个明袋改成可因放进物品多少而胀缩的“琴袋”。
  黄隆生设计的裤子是这样的:前面开缝,用暗纽,左右各一大暗袋,前面一小暗袋(表袋),右后臀部挖一暗袋,用软盖。这样的裤子穿着方便,也很适用携带随身必需品。
  对这种服装的思想及政治意义,孙中山有过专门的阐述:前面外露的四个口袋代表“四维”(即礼、义、廉、耻),袋盖上方的笔山形代表重视知识分子,封闭式的翻领表示严谨治国的理念,背部不缝缝表示国家和平统一的大义。
  在孙中山的倡导下,“中山装”流行起来。后来,中山装成了民国政府官员的标准服装。1946年的一天,广东省主席罗卓英叫会计长毛松年召集各会计主任到省府开会,当罗看见卫生处会计主任黄雪峰没穿中山装制服,只着一件“夏威夷”衬衫和一条西装短裤时,大骂其“不敬”,立即撤了黄的职。
  改良旗袍与“义乳”
  民国初年,妇女服装仍保持着上衣下裙的形制,政府也规定女子礼服为上袄下裙。后来,受西方生活方式的影响,妇女们领悟到“曲线美”的道理,在裁制衣服时改变了传统女服的胸、肩腰、臀完全呈平直状态,服装日趋华丽,出现了很多奇装异服。
  旗袍就是当时最流行的女性服装。旗袍最初源于满族女性传统服装,民国年间融入了西方元素,改良成为最能体现女性魅力的流行服装。1929年,民国政府确定旗袍为国家礼服之一。
  传统旗袍特点是宽大、平直、下长至足,上下显一条直线,外加高高的硬领,女性身体的曲线毫不外露。
  民国期间的“改良旗袍”最大的改变在于,袍腰不断收缩,女性身材的曲线终于全部显露出来。一些旗袍腰身最后竟窄得要吸气才能扣上纽扣。
  此外,旗袍的长度也缩短了、袖口也收窄了。传统旗袍配穿长裤,开衩处很浅,仅可见绣花的裤脚,民国旗袍内着内裤和丝袜,开衩处露腿。民国旗袍面料较轻薄,装饰亦较简约,淡雅合体
  上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旗袍在长短、宽窄、开衩高低以及袖长袖短、领高领低等方面不断翻花样。一时衣长及地,袍底落地遮住双脚,称为“扫地旗袍”;一时又缩短至膝盖,后来袍衩越开越高渐渐及膝部高到大腿。由于有人反对,袍衩一度回到膝盖以下。但舆论压力一减小,袍衩又迅速升高,1933年后流行大开衩旗袍。
  进入40年代后,旗袍的式样趋向于取消袖子,高耸及耳的领子也逐渐变矮,后来有的成了无领旗袍。
  当时的广州,无论是达官贵人的太太、小姐,还是学生、家庭主妇,都喜欢旗袍。上下九一带就有很多裁制旗袍出色的店铺,西关小姐穿着的旗袍多为绣花绸缎料,旗袍打腰褶、胸褶,以突出女性曲线美。
  除了旗袍外,还流行白衫黑裙、灰衫黑裙。广州学生大多穿灰色的上衣,黑色的裙子,一般劳动妇女则穿短袖衫。
  民国初年,一种由“捆身子”内衣演变而来俗称“小马甲”的内衣,在女性中流行。小马甲的用料既有丝织品又有布。在小马甲的前片,缀有一批密纽,使用时将胸乳紧紧扣住。
  到了上世纪20年代末,乳罩从海外传入中国,当时人们称之为“义乳”。最初,中国妇女并不习惯使用,电影女明星成为时尚体验的先行者。阮玲玉是最早戴“义乳”的中国妇女之一。在银幕上,她戴上义乳、身着旗袍后显现出的近乎完美的身体曲线,给妇女们以惊艳。“义乳”慢慢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普及起来。
  军装及京青布
  民国时期,除了民众的服装新旧杂陈外,军服也相当丰富。由于当时的军队甚为复杂,既有中央军,又有地方军;既有正规军,又有杂牌军,军服是五花八门。
  民国初期,驻防广州的军队平时都不穿制服,夏天一律穿薯莨布(又称香云纱,清中后期产于广东珠三角的一种时尚衣料)的短衫裤。当时担任总司令的陈炯明和第三师的参谋长杨言昌着的是白夏布长衫。
  1932年至1937年,由于国内抵制日货,提倡用国货,各地织布厂生产的一种黑色平纹的“爱国布”颇受群众欢迎,行销市场。布业在这段时间,也因缘际会有所发展,当时军官非开大会时都是穿着爱国布便衣。广东军队最有特点,就是每人有一顶铜鼓帽、一双草鞋和一条士的棍,时人称为粤军三宝。
  惠爱路的昌兴军服店负责缝制宪兵和警察的服装,宪兵服与军服不同,军服一般是蓝布衫短裤,不用量身,分大中小号。宪兵服则用最好的黄斜布,个个量过身材大小制成。宪兵冬天有黄斜大衣和皮鞋、白手套,十分整齐庄严,路人望而生畏。可是虎皮蒙马,聊有外形,宪兵的作战经验几乎等于零,1938年日军入侵,广州的宪兵纷纷作鸟兽散,成了民众笑柄。
  民国年间,广东各地流行一种靛蓝布(粤语叫京青布),此布以土靛冷染,初用时表面脱色,用后越洗越靓,所以很受欢迎。带河路的新衣店,每于淡季把下档的蓝布衣服,以每套毫银二角卖给咕喱(搬运)。礼服和学生的校服也用靛蓝布。
  1912年,孙中山莅粤,广州各界在石室教堂和圣心书院联合开会欢迎,主教为孙祝福,学生穿的便是靛蓝布长衫,冒雨排队恭候,济济一堂听孙中山演讲。
  嫁衣和寿衣
  过去广州的有钱人家嫁女要有四季衣裳作妆奁,还要做大褂、花裙,这些衣服十分讲究式样和花款。要做出嫁服装,一般要与绸缎店熟行“老倌”(当时服装业对熟悉业务高级店员的称谓)联系,让“老倌”逐一解释指点。绸缎店对这些大生意非常重视,会派主管及“老倌”上门接洽,因为办喜事的人家除了新娘要做嫁衣外,往往全家大小都要缝制新衣,“老倌”要带齐男女老少各种服装样本上门,统一订制。
  大户人家对寿衣也很重视,寿衣分两种:一种是老人在60岁(俗称花甲回头)做大生日时穿的,另一种是去世后穿的。
  寿衣的缝制有很多规矩,要靠熟行的“老倌”介绍和指点。生辰寿衣生意较好做,无论绸缎店抑或服装店都乐意承接。
  死人寿衣则需由寿衣铺代制。死人寿衣必取单数,或上七下五,或上至十一十三不等,而下衣亦止七数。九字之数,多避而不用。
  小康以上家庭,殓衣都用丝绸。盛殓时,男的必袍褂靴帽,女的必褂裙,多取浅灰、彩虹、茶青、湖水等色。殓衣最高档一般用到丝棉,不采用皮草。据说皮草虽名贵,但貂狐服是兽毛所制,死者披兽毛以入黄泉,恐来生变兽云云。做殓衣因时间紧迫,价钱一般较高。
  羊城服装店
  旧时广州服装店和绸缎店(专卖服装和布匹的商店)以西关一带最多,尤其是逢源路、多宝路、宝华路等大户人家的集中地,以及邻近的十三行(当时金融业聚集地)和一德路(许多京果海味批发商店在此经营)。
  在上下九路,就有生源泰、九经、元亨、同章、纶章、仁章多间绸缎店和信孚、自良、文华等服装店。
  惠爱路、永汉路也有不少服装店,如高第街口的金城洋服店、永汉南路的黄谦洋服店和惠爱路的怡安泰洋服店都是广州著名服装店。高第街两边,还有经营布匹、百货、鞋帽、手工业品等店铺,婚嫁需办嫁妆礼品,在高第街可全部买齐。
  民国以后不少华侨在东山一带建房定居,吉祥路、正南路及其内街则是公务员聚居之地,华侨和公务员经济较富裕,穿着讲究,所以,东山一带的服装店为方便这些有钱人购买衣服,一般都在门口摆放两个大喇叭,一个朝东,一个朝西,有时播轻音乐,有时播粤曲,更多的时间广播自己的商店如何货真价实,花式品种多等内容。
  有的服装店还雇用长得比较俊秀的男童,头戴特造帽子,穿着漂亮制服和皮鞋,在店门前接待客人,每有行人路过,男童会说:“欢迎入内参观。”如顾客多买商品,会代携商品送到街口坐车。
  西关、东山的大户人家的少奶、小姐、少爷每逢换季都要做新衣服,相熟的服装店一接到通知,店员就会带货上门,根据客人选定的品种、式样代裁代缝。
  服装店为了招揽生意,着意布置店面,店门口两旁摆列鲜花,不时更换。店内左右两边安置镶有玻璃镜面的壁柜,放几张精美茶几和座椅,备有茶烟。
  广州是全国最早出现洋服店的城市之一,民国年间,广州所制作的洋服颇有名气。前面所说的广州第一家洋服店“信孚成记”,其创办者是三水人邓月波,能讲英文,他看准沙面住有洋人需要西装,便花了500两银子,在沙面租界对面的沙基开了一间30多平方米的“信孚成记”洋服店,前店后场,有11个员工。
  该店的西服面料和辅料,如呢绒、丝里、毛扑等全部进口,雇用的工人功夫了得,量身、裁剪、试衣由同一师傅负责,西裤裤腰为“前上后直”,抱肚托腰,连大腹便便的肥佬也能穿。沙面的外国领事馆官员和附近粤海关及洋行职员都喜欢订做“信孚成记”西服。
  1938年广州沦陷,“信孚成记”的生意一落千丈,邓月波告老还乡,其子邓达潮在1942年将店铺迁至下九路80号。抗战胜利后,在“信孚”订做一套高档西服,要200港元以上,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3个月的收入。
  到了1921年,广州经营洋服的店铺渐多,从业人员1000余人,还成立洋服同业工会。1935年时,广州的西服业店铺有113家。1947年前后,广州的西服业较兴盛,各主要马路都有洋服店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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